天津港保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
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相关企业:
按照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》和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《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》要求,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申报市级绿色制造单位应符合《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中第七条、第八条、第九条、第十五条要求。
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,不得申报市级绿色制造名单:未正常经营生产的;发生安全(含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)、质量、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(以“信用中国”、“信用天津”和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为准);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;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;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;失信被执行人等。
二、申报流程
1.企业遵循自愿原则,按照《暂行办法》第十条要求编写评价报告后,加盖公章,并于2025年3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我局:
(一)申报材料纸质版(一式两份)、电子版(盖章PDF扫描件+Word版)。
(二)区级绿色制造单位库(附件2)纸质版(一式两份)加盖公章、电子版(盖章PDF扫描件+Excel)。
(三)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文件(附件1)的电子版(Excel)。
(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:zhengcihang@adm.tjftz.gov.cn或U盘拷贝)
报送地址:
①临港。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十二南路与黄浦江道交口临港商务大厦A座6楼。(临港报送时间为2025年3月4日17:00之前)。
②空港。天津港保税区西三道166号管委会A座二楼(空港报送时间为2025年3月5日当天,上午8:30-12:00、下午13:30-17:00)。
2.市工信局将委托专业机构或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并适时开展现场核查,遴选确定2024年度市级绿色工厂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。
3.同一法人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的本批次绿色制造名单评价项目(包括绿色工厂、绿色工业园区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)总计不得超过15项。
附件:
1.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文件
2.区级绿色制造单位库
天津港保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
2024年12月22日
(联系人:天津港保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慈航;联系电话:156-9225-813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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